2023年12月5日 星期二

研習公告:(線上直播)感控法規性別倫理(四合一)研習會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復健醫學發展協會

【課程特色】

依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之換照規定,醫事人員應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120點以上:一、專業課程。二、專業品質。三、專業倫理。四、專業相關法規。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應達12點,超過24點以24點計,且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

醫事人員上完本課程可獲得專業法規4點及專業倫理3點共7點(其中已包括感染管制〔1〕及性別議題〔3〕之課程,符合換照必修規定)。

【日期】:2023/12/17 & 12/24

【報名費用】: 1000元

3 人以上同行立即享有原價 8 折

10 人以上同行立即享有原價 6 折

【繳費方式】

請一律使用 ATM 或網路 ATM 轉帳至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帳號:224001-009925

若有任何報名上的問題請電洽林秘書07-3439710 / 0988-196633或LINE ID:@rmdaroc或e-mail至 service@rmdaroc.org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A0QqVK

2023年11月1日 星期三

研習公告:(線上直播)早期療育及以家庭為中心之研習會-發展遲緩兒童之應用行為分析(ABA)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復健醫學發展協會

【日期】:112/11/5 & 11/12

【報名費用】: 1000元

【課程特色】

應用行為分析(Applied Behavior Analysis)簡稱ABA,是從心理學行為學派延伸出來的治療及教學法,此法多用於自閉症或有行為問題的特殊兒童身上。在美國是最多障礙兒童家長要求採用的教學法之一。

ABA是根據科學方法和原理,採用系統化的方式詳細記錄行為改變的過程,應用個體自發性的反應行為及操作制約的原理,以一對一或小組教學方式,建立重要社會適應行為與增強生活自理能力,包括:提升學習動機、溝通、語言、社交行為、認知能力及減少行為問題發生,以改善特殊孩童的問題行為或症狀。

應用行為分析法(Applied Behavior Analysis)引進台灣已多年,有鑑於此治療分析法的成效,本協會特邀請晴天種子ABA學習中心創辦人白嘉惠老師,講授ABA實務運用情境及應用行為治療分析法之技能,提供相關專業人員一個新穎的教學方法,期望能協助特殊兒童有更豐沛的資源得以使用,協助孩子們更良好的學習成長。課程內容相當豐富實用,機會難得,歡迎大家踴躍報名!


【報名網址】

2023年10月26日 星期四

高雄市聽力師公會 第五屆 第三次 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紀錄

時 間: 112 年09 月28 日(星期五)18 時30 分

地 點: 灶垰和風洋食kitchen 餐廳

出(列)席人員:

理事:計8 人(應出席8 人,實到6 人,請假2 人,缺0 人,詳如簽到表)

監事:計3 人(應出席3 人,實到2 人,請假1 人,缺席0 人,詳如簽到表)

秘書處:計0 人

主 席:楊琮慧 理事長 紀 錄: 郭姿吟 監事

一、主席致詞:

感謝理監事們於中秋連假前夕撥空參與會議,今天的會議討論內容為10 月公會活動工作分配及確認各委員會今年度的工作進度。

二、報告事項:

理事長報告:

1. 112/09/09 理事王靖崴、前理事長鄭維德與會員張淑儀代表參與Cares EXPO 2023 第四屆台北國際照顧博覽會。

當日活動簡介:(1)會員張淑儀講授「聽力師的行動服務-Yourears We care!」。(2)顧攤,介紹長照聽力師業務,含與長照機溝的合作、輔聽器介紹、轉介等。

2. 會員異動

內容:(1)會員曾懷萱、戴妤軒完成退會作業。(2)會員陳庭薇、張惠瑜、黃聖民、孫于婷完成入會作業。(3)會員李易蓁完成異動作業。(4)會員葉冠宏完成歇業作業。現有有效會員共61 位。

3. 112 年度6、7、8 月財務狀況報告

內容:向在場理監事呈報112 年度6 月至8 月份收支報表明細,並經監事會監督確認,收支餘絀表詳見附件。

三、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各委員會報告年度計畫進度。

說明:請各委員會報告今年度計畫進度,並討論。

(一) 活動組:今年度10/14 將辦理柴山阿朗壹健行活動,會員及陪同者共計21 人報名,今日討論工作分配。

決議:發送提醒訊息―林柏昇。點名―鄭如惠。拍照―王心惠、謝耀文。現場機動―楊琮慧。

(二) 學術組:

1. 今年度暫以協辦身分辦理學術活動,目前徵詢聽語學會同意協辦111 年度聽語學會會員大會暨學術研討會及相關學會協辦感控及法規研習。

2. 明年度上半年目標主辦一場感控及法規研習,下半年目標主辦一場聽力相關研習,主題暫訂為眩暈相關主題。

決議: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長

案由:理事因會員異動而從缺1 位。

說明:理事曾懷萱6/26 因個人生涯規畫退會,由於候補理事楊世宏亦已於6/16 因故退會,故理事現職從缺1 人,人數由原9 名降為8名。

決議:通過。

四、臨時動議:

下次開會時間:再議 地點:再議

散會,112 年09 月28 日,下午8 點00 分



2023年8月16日 星期三

研習:聽覺增能工作坊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聽覺健康社會福利基金會。

二、報名資格:
  • 具語言治療師或聽力師證照者。
  • 需具高考語言治療師或聽力師資格者(已畢業或尚在實習的學生)。
  • 由醫療院所、治療所、學校、協會、學會或助聽器公司推薦已有服務聽損者療育經驗三年以上之人員。

三、課程目標:

  • 大腦中的聽覺統合。
  • 聽損者能力評估與解析。
  • 各年齡聽覺增能規劃。

四、課程時間:

  • 起訖:112 年9 月2 日至112 年11 月4 日,每週六上課。
  • 每次上課時數6 小時,12:00 至13:00 午休1 小時。
  • 共計13 堂課(含隨堂測驗),39 小時。

五、課程費用:

  • 第一階段全套課程每人8,000 元。
  • 本會 Facebook 粉絲專頁/LINE 官方帳號會員優惠費用,全套課程每人 6,000 元。

六、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語言組每場(單日課程)積分7.2;聽力組積分申請中。

七、報名方式:

  • 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額滿即止。
  • 線上報名及繳費網址:https://bit.ly/47cQTmp
  • 亦可掃描QRcode:

八、上課方式:

  • 以現場實體課程為主,另提供同步直播之線上課程。
  • 實體或線上課程,擇一參加。
  • 自第二次上課起,每堂課均於當日課程開始前,進行前一次課程內容之隨堂測驗(實體及線上上課均需參加隨堂測驗)。
  • 每堂課均有課後作業,最遲需於下次上課前一日繳交。
  • 為維護智慧財產權,請勿自行錄影錄音。

九、實體課程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77 號3 樓(婦聯聽覺健康社會福利基金會)。

十、線上上課:

  • 請自備線上會議需求設備,需包含麥克風及攝影機,以利與實體課程進行互動。
  • 每堂課上課前10 分鐘,於本工作坊LINE 群組公告上線連結,請以報名時填寫之e-mail 登入連線及簽到。

徵才:國軍高雄總醫院耳鼻喉科聽力師招募

 一、應徵資格:

1. 國內大學本科(相關)科系/所畢業,應屆畢業可,具聽力師證書,無不良前科及訴

訟記錄者。

2. 可獨立作業、有耐心、愛心、有工作熱忱。

3. 非雙重國籍(重要!軍醫院規定)

4. 領照未滿四年者,需接受PGY訓練。

5. 以有工作經驗2年為佳。

二、工作內容:

1. 檢查項目:

(1) 聽力檢查、聽覺電生理檢查及眩暈相關檢查。

(2) 執行前庭復健檢查與治療。

(3) 臨床教學研究工作。

(4) 如有需求,需配合夜診或假日相關聽力檢查。

(5) 如有需求,需支援分院體檢相關業務。

(6) 配合科務運作,完成主管及醫院交辦事項。

2.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工作時間,須配合門診時段。

三、報名事項:

1. 報名日期:即日起~112年9月15日止

2. 報名方式:

(1) 郵寄報名:自傳及聽力師證書影本,郵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

耳鼻喉科 吳寶鳳專科護理師 收。(內附聽力師證書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

正反面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

(2) E-mail報名: diorlovejae@gmail.com

3. 面試日期、地點:

(1) 面試日期:112年9月16日 星期六 上午09:00-11:00。

(2)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薪資待遇

民雇一職缺(起薪30,235),休假獎金、醫勤獎助金、年終獎金,額外績效獎金

另計。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耳鼻喉科吳寶鳳專科護理師 (07)749-4965;0906728346。

★如未獲錄取者,本科將於收到個人履歷、自傳等資料,審後不退。

本院為醫療保健服務業,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一變形工時之範疇。

如果你希望周遭環境改變,答案或許是從「改變自己」開始

—Norman Vincent Peale  

歡迎加入團隊,讓我們一起幫助聽損者:從無聲到有聲,讓世界變彩色

國軍高雄總醫院耳鼻喉科啟

2023年8月2日 星期三

研習:單側聽損者職務再設計應用之成果交流會

 一、 針對轄區職務再設計與職業重建相關專業人員的知能需求,規劃辦理職務再設計專業訓練課程,以單側聽損者職務再設計應用之成果交流會為課程主題,邀請聽力相關專業講師、單側聽損相關服務單位,從了解單側聽損個案身心理特質開始,進而討論在職場中的就業限制或困難,以及其他就業需求等等,並透過講師提供的實際服務案例說明與策略分享,來增進相關人員對於單側聽損個案有適切的協助。期望於這樣的交流能夠讓與會者對於單側聽損個案的生理特質、實務需求等面向有更進一步的了解與認識,進而去協助和處理個案在職場環境上的相關問題。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承辦單位:高屏澎東區職務再設計專案單位(以下簡稱本單位) 

三、 參加對象:

 (一) 高屏澎東區(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現職分署及縣市政府職務再設計服務相關人員。 

(二) 高屏澎東區(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具聽力師資格者。

(三) 高屏澎東區(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職業重建服務相關專業人員。 

(四) 其他四區提供職務再設計服務之現職分署、委辦單位、聽力師及縣市政府職務再設計服務相關人員。 

(五) 其他四區職業重建服務相關專業人員。

(六) 對於職務再設計課程有興趣者。 ※當報名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優先錄取順序如上列所示。 ※本單位擁有錄取資格與人數之最終決定權。  

四、 參加人數:55名為原則。 

五、 上課地點: 高雄師範大學行政大樓6樓第三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六、課程時間:112年8月23日(星期三)




研習:體適能評估與運動處方設計研習會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復健醫學發展協會

【合作單位】

杏林國際教育中心


報名連結:課程簡章


徵才:建聲聽覺,現於台北、桃園、台中、台南招募聽力師各一名

 建聲聽覺,現於台北、桃園、台中、台南招募聽力師各一名。


各縣市徵才連結:

建聲聽覺台中招募聽力師  

建聲聽覺台北招募聽力師

建聲聽覺台南招募聽力師

建聲聽覺桃園招募聽力師

2023年7月13日 星期四

會議紀錄:高雄市聽力師公會 第五屆 第二次 理監事聯席會議

 時 間: 112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18 時 30 分

地 點: 瑪莉桃桃親子生活餐廳

出(列)席人員:

理事:計 9 人(應出席 9 人,實到 7 人,請假 2 人,缺 0 人,詳如簽到表)

監事:計 3 人(應出席 3 人,實到 2 人,請假 1 人,缺席 0 人,詳如簽到表)

秘書處:計 0 人


主 席:楊琮慧 理事長 紀 錄:王秀文 監事


一、主席致詞:

感謝各位理監事參與會議,今天的會議討論內容包括同意會址搬遷及確認各組今年度的工作計畫,希望與會者都能踴躍提出想法。


二、報告事項:

理事長報告:

1. 112/06/08 理事長與常務理事吳德芳、理事王靖崴代表參與全聯會第二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

討論內容:(1)年度決預算。(2)預計辦理長照 level 3 課程。(3)醫療院所人力配置將由 500 床改為 350 床。(4)預計修改聽師法第 9、12、16、31、58 條,其中主要包括輔具相關規定及聽力所設置規定,並刪除落日條款。

2. 已完成公會劃撥帳號印鑑更動,後續待資訊組更新網站資訊。

3. 會員異動

內容:(1)會員鄭捷安完成退會申請作業。(2)會員楊世宏完成歇業申請作業。

4. 112 年度 3、4、5 月財務狀況報告

內容:向在場理監事呈報 112 年度 3 月至 5 月份收支報表明細,並經監事會監督確認,收支餘絀表詳見附件。


三、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理事長

案由:公會會址變更,向理事會報告,並行文社會局備查。

說明:本會會址登記預計登記於理事長私人住所,請理事會同意,以利後續辦理扣繳變更。

決議: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各委員會報告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查。

說明:請各委員會報告今年度計畫與預算,由理監事會議同意後執行計畫內事項。

(一) 活動組:

決議:雖然過往聚餐會員參與率較高,但考量較難達到會員敦睦合作與交流之成效,故本年度暫定於秋冬辦理健行活動,請活動組規劃後舉辦。


(二) 資訊組:(1)維持往年業務,如訊息或研習活動發布等。(2)公會網頁重新建構,由原部落格形式更換為網頁形式。

決議:通過。


(三) 學術組:預計和台南及嘉義公會聯合辦理研習。

決議:通過。


四、臨時動議:

動議提案一: 聘任兼任祕書一名 提案人:理事長

說明:至今尚無公會會員有意願擔任秘書職務,提請參考其他公會模式聘任兼任秘書。

決議:因本年度未編列人事費,待詢問過社會局督導再議。


下次開會時間:再議 地點:再議。


散會,112 年 6 月 16 日,下午 8 點 15 分。

2023年6月23日 星期五

研習:(線上)聽語領域研究方法與臨床數據分析研討會

 主辦單位:台灣聽力語言學會

時間:112年8月6日(日)09:00-16:20

報名費用:

台灣聽力語言學會會員:600元

非會員:1200元


報名連結

2023年6月20日 星期二

研習:112年度長期照護專業人員培訓(Level III)課程-台南場

 課程日期:

 112年07月08日(六)、112年07月15日(六)、112年07月16日(日)

課程地點: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醫療大樓8樓集會堂 (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參加對象: 已完成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 1)及專業課程(Level 2)之各類醫事人員(護理人員、物理治療師/生、職能治療師/生、營養師、藥師、呼吸治療師、社工師/員、醫師、語言治療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等)及個案管理師。以長照服務在職人員優先錄取。

課程費用:

1.本會職能治療師會員:2,200 元

2.合辦單位:2,200 元 (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護理人員、藥師、社工師、諮商心理師)

3.非主、合辦單位人員:2,800 元

報名連結

研習:感控法規性別倫理(四合一)研習會(線上)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復健醫學發展協會

合作單位:杏林國際教育中心

費用:1000元

場次:

2023/7/2 9:00~16:30

2023/7/9 9:00~16:30

報名連結

2023年6月17日 星期六

112年新生兒聽力篩檢人員 --線上教育訓練暨實機考核簡章

 一、 目的:

依國民健康署「執行新生兒聽力篩檢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原則」規定,執行新生兒聽力篩檢人員除耳鼻喉科醫師及聽力師外,其他醫事人員需具有受過相關訓練4小時以上之證明,為因應醫療院所之執行新生兒聽力篩檢人員常異動,及促進新生兒聽力篩檢之品質,爰辦理本研習會,以培訓及提升新生兒聽力篩檢人員之技巧與服務品質。
二、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三、 承辦單位:台灣聽力語言學會
四、 說明:
1. 本年度將辦理2場線上教育訓練,學員必須完成線上教育訓練並測驗成績達80分以上才能參與實機考核。
2. 實機考核辦理4場,地點將辦理在北、中、南,將於線上教育訓練時提供報名連結,符合資格的學員將通知報名實機考核成功(資格如前一項說明所述)
3. 完成並通過線上教育訓練及實機考核,可取得國民健康署「執行新生兒聽力篩檢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原則」之聽力篩檢教育訓練4小時證明(本年度將於10月以Email寄送電子證書)。
五、 線上教育訓練:
地點:線上課程(Microsoft teams)(將在開課前寄送會議連結及注意事項)
第一場次時間:112年7月2日(日)上午8:30-下午12:30
第二場次時間:112年8月13日(日)上午8:30-下午12:30
六、 實機考核場次:
說明:
1. 將於7/2(日)及8/13(日)當天線上教育訓練課程結束時,提供實機考核報名連結。
2. 報名成功將寄給學員通知信,包括到考日期、時間及編號,於當天指定時間內抵達考場報到。
3. 通知信將提供考核項目,並於現場備儀器給學員練習,考核未通過不提供補考。
4. 北部場次: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95號11樓(世界大樓)
時間:
  • 112年7月8日(六)上午8:30-下午12:30
  • 112年8月26日(六)上午8:30-下午12:30
5. 中部場次:
  • 地點: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中山醫學大學)
  • 時間:112年9月3日(六)上午8:30-下午12:30
6. 南部場次:
  • 地點:臺南市勝利路138號(台南成大醫院住院大樓201會議室)
  • 時間:112年7月16日(六)上午8:30-下午12:30
七、 參加對象:耳鼻喉科醫師、婦產科醫師、小兒科醫師、聽力師、語言治療師、護理人員、助產師/士、相關科系學生。

八、 全程參與課程,可取得國民健康署「執行新生兒聽力篩檢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原則」之聽篩教育訓練4小時證明(證書於研習會結束後以Email寄送);另積分申請包括:台灣聽力語言學會及護理師。
九、 報名方式:請上台灣聽語學會官網(報名網址:https://reurl.cc/gDZkLQ )線上報名
十、 洽詢E-mail:slha.meeting@gmail.com呂秘書(信件主旨請寫「詢問新生兒聽力篩檢教育訓練相關事宜」
十一、 線上教育訓練議程(第一場次、第二場次相同):
*本研習會經費由國民健康署菸品健康福利捐支應

簡章下載:簡章


112聽力損失學生遠距聽覺輔具線上研習會

一、 緣由:教育部委託高雄師範大學執行大專校院聽力損失學生教育輔具遠距聽覺輔具之評估,為協助臨床聽力檢查人員與學校系統相關人員熟悉作業流程 以 Google Meet 視訊舉辦一場為期兩天之研習會 。

二、 目的:

(一) 促進與會者對聽力損失學生輔具評估流程之熟悉、提昇聽力損失學生輔具評估之專業知能助聽器評估方式、遠距聽覺輔具類型及了解輔具評估之相關問題 。

(二) 建立輔具評估名單並荐送教育部,做為本年度與下年度高中職與大專校院聽力損失學生輔具評估之聽力師參考名單。

三、 對象:已有證照之聽力師 。

四、 主辦單位:教育部 學 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聽力學與語言治療碩士班

五、 報名資格與參加日數不開放旁聽

於醫療單位或教育機構從事聽力師業務者,或有聽力師證書且在聽語系所就讀之在學學生 。

(一) 參加 2 天之研習資格

1. 未曾參與研習,願意協助遠距聽覺輔具之評估者。

2. 曾列名在聽力師建議名單中,且願意繼續協助遠距聽覺輔具之評估但110 112年未曾評估者需 參與 2 天之研習 。

(二) 只參與第 2 天下午之研習資格

1. 110 年含以後曾參加考試並通過者。

2. 110 112 年含曾評估者。

3. 110 111 年曾參與 2 天研習者。

六、 證明文件

(一) 聽力師:請附服務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如單位在職證明、識別證或聽力師資格證書)。

(二) 在學學生請附聽力師證書 。

七、視訊上課日期時間:

7 月 29 日上午 8:30 至下午 17:10

7 月 30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5: 50

報名及詳細內容:簡章

2023年6月1日 星期四

(線上)聽語領域研究方法與臨床數據分析研討會

 主辦單位:台灣聽力語言學會

演講者:詹妍玲 教授、劉介宇 教授

活動日期:2023-08-06

活動地點:採網路研討會模式線上進行課程(Microsoft Teams)

簡章:https://www.slh.org.tw/index.php?do=news&tpid=4&pid=41&id=4927&listp=

2023年4月12日 星期三

112年丙類輔具評估人員培訓課程

 112年4月12日(三)早上10點開放報名112年丙類輔具評估人員培訓課程

報名方式:輔具資源入口網>最新消息>教育訓練
首先需為『輔具資源入口網』中的專業會員,並上傳相關資料(證書及證明文件)

112年4月17日(一)早上10點公告錄取名單

※課程類別:丙類
 課程梯次及上課日期:北區(台北)1班次,預計112年4月20日後開課
 上課日期及上課地點以核定後公告之正式簡章為主。

※受訓對象資格:同意完成受訓後列入資訊公開之輔具評估人員人才資料庫
 丙類輔具評估人員-領有聽力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非輔具廠商從業人員。

※錄取順序如下:
 1.服務或即將服務於各縣市輔具資源中心專任人員。(需單位推薦)
 2.服務或即將服務於各縣市輔具資源中心兼任人員。(需單位推薦)
 3.服務於醫療院所、教育體系或勞政體系之在職人員。(請檢附輔具評估工作經歷及服務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4.其他。

2023年3月26日 星期日

研習︰聽語領域論文寫作坊

一、主辦單位:台灣聽力語言學會
二、時間:112年5月21日(日)9:00~12:00
                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APA藝文中心大新館3樓311教室(台北市延平南路127號)
三、報名時間 : 即日起至112年5月12日(五)截止(50人止)。
四、報名費用: 台灣聽力語言學會會員:300元
                          台灣聽力語言學會學生會員:150元(請回傳學生證)
                          非以上身份者:600元
                          *聽語學會會員若尚未繳交當年度會費,則當次研習以非會員收費標準收費。
五、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
      ★線上填妥報名表後,系統將出現一組繳款虛擬帳號,請於2天內繳費完成(也可劃撥繳費,需email回傳繳費收據)。
      ★劃撥繳費:帳號:10895014,戶名:台灣聽力語言學會(請於劃撥單註明課程名稱)。
      ★作業考量,已受理報名者恕不接受辦理退費。
      ★繳費後才算報名成功。
六、學分認證:完成簽到、簽退,方提供語言治療師/聽力師專業課程積分。
七、說明:
1..尊重演講者的智慧財產權,研習學員請勿擅自錄影、錄音。
 2.研討會當天,為了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3.本次無提供紙本講義,將寄電子檔,請務必於報名時留下電子信箱。
 4.研習證明開放下載時間為課程結束三周後,下載期限為開放後一個月內,請再至   「研習活動」→「研習證明下載」裡下載(http://www.slh.org.tw)。
5.請攜帶筆電(實作練習用)。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

主持人

08:30~09:00

報到

 

 

09:00~10:00

研究構想提案:

從文獻回顧到實驗設計

范利霙

副教授

羅伃君

常務理事

10:00~10:30

學員實作練習與討論

10:30~10:40

休息

 

 

10:40~11:20

研究結果:

統計圖表及文稿整理

范利霙

副教授

羅伃君

常務理事

11:20~12:00

學員實作練習與討論

賦歸

2023年3月14日 星期二

第五屆理監事選舉

根據本會章程第十七條,理事應選9人,候補3人;監事應選3人,候補1人。
理監事當選人謝耀文及林柏昇均於選後表達放棄監事資格擔任理事。
理監事當選人郭姿吟於選後表示放棄理事資格擔任監事。


理監事當選名單如下表所列。

當選理事9:
當選人

蕭素惠殷其遠楊琮慧鄭如惠王心惠
票數

2222221815
當選人

曾懷萱戴雅惠謝耀文林柏昇


票數

12122316



候補理事3
當選人

王靖崴吳德芳
楊世宏





票數

118
4






當選監事3
當選人

郭姿吟朱琇君王秀文




票數

171711




候補監事1
當選人

楊鈞涵








票數

5







2023年3月10日 星期五

第五屆理監事選舉:理監事候選人名單

3/12 星期日會員大會暨理監事選舉活動-候選人名單

一、理事名單:

1.蕭素惠                                11.謝耀文

2.殷其遠                                12.王靖崴

3.楊琮慧                                13.李書靜

4.吳德芳                                14.楊鈞涵

5.鄭如惠                                15.朱琇君

6.王心惠                                16.林仁偉

7.郭姿吟                                17.黃淑芳

8.鄭維德                                18.王秀文

9.曾懷萱                                19.林柏昇

10.戴雅惠                              20.楊世宏


二、監事名單:

1.吳德芳

2.郭姿吟

3.楊鈞涵

4.朱琇君

5.李書靜

6.王秀文

7.謝耀文

8.林柏昇

高雄市聽力師公會章程

高雄市聽力師公會章程
本章程經本會 1111002日第四屆第三次會員大會修正通過。
報經高雄市政府1111114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1138727100號函 准予備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高雄巿聽力師公會。(以下簡稱本會)。
    英文名稱:Kaohsiung City audiologist association
第二條 本會依據『聽力師法』依法成立,以發展聽力師專業、協助政府建立完善醫療體系、提升全民健康,並促進會員權益為宗旨。
第三條 本會組織以高雄市行政區域為範圍。
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於高雄巿。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發揚聽力師專業倫理及提升聽力檢查等服務品質。
  二、促進聽力師專業發展,舉辦學術演講及研討。
  三、建議、推行及維護聽力師有關之制度與法令。
  四、協助推展全民健康及社會福利事項。
  五、維護及增進會員之權益。
  六、輔導會員執業並發展聽力檢查技術
  七、促進會員親睦、互助及福利事項,及促進國內外聽力師之合作及聯繫。
  八、拓展本會與各醫事團體間之合作及聯誼。
  九、受理政府及機關團體及社會各界委辦或諮詢之有關事項。
  十、協助政府推行法令加強公共衛生與造福社會。
  十一、加強或促進聽力師與各醫學界之聯繫。
  十二、聽力師糾紛之調查及審議並協助處理。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 凡領有聽力師證書且在本區域內執行聽力師業務者,均應加入本會為會員。但領有聽力師證書,未執行業務,且未加入其他聽力師公會者,得加入本會為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會員時,需填寫入會申請書,連同聽力師證書影本及本人照片,經本會審查合格,並繳納各項費用後始為本會會員。
條 有下列各項情事者不得為本會會員︰
(一)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者。
(二)被褫奪公權者。
(三)監護宣告者。
(四)官能失效障礙或精神異常不能執行聽力師業務者。
(五)違反聽力師法受處分者。
第九條 本會會員之權利如下:
   一、發言、提案、表決、選舉、被選舉及罷免權。
   二、享有本會活動參與及福利受益之權利。
   三、其他依法應享有之權利。
第十條 本會會員之義務如下: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服從本會之議決事項。
   三、會員入會後至退會程序生效前,應繳清所欠會費。
   四、答覆本會諮詢及調查事項。
   五、會員如欲變更基本資料、停業、歇業、變更執業處所等異動時,應向公會登記。
   六、其他依法應盡之義務。
第十一條 會員如有違反法律、本章程或本會決議之行為者,按其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警告或停權之處分。若未依法加入本會之執業聽力師人員暨未依本會章程繳納會費之會員,其處理如下:
()、未依法加入本會之執業聽力師人員,應以書面通知限期入會,逾期不入會者,報請主管機關通知其於一個月內入會;逾期再不入會者,由主管機關依聽力師法相關罰則辦理。
()、本會會員不依章程規定標準繳納會費者,依下列程序處分之:
1.勸告:已通知欠繳會費一個月者。
2.警告:書面通知欠繳會費滿二個月,經勸告仍不履行者。
3.停權:欠繳會費滿六個月經警告仍不履行者,經理事會提案決議得予以停權並通報主管機關,請其依照聽力師法相關罰則辦理。
第十二條 會員非因歇業、遷移他區執業或遭撤銷聽力師資格處分者,不得無故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被處分或於辦理退會時應繳回一切憑證,如有積欠會費,應以辦理日期為計費日期一併繳清。
第十四條 前條開除會籍之處分,受處分人得在收到處分通知一個月內提出申辯,理監事應就其申辯開會審議。

第四章 組織與職權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大會休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職權,監事會為監察機構。但本會會員超過參佰人時,會員大會得行會員代表制,分區選舉會員代表。會員代表選舉辦法由理事會擬定後,送至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            制訂及修改章程。
2            選舉或罷免理事及監事。
3            議決審查年度工作計劃、報告及預算、決算。
4            議決有關會員之權利義務事項。
5            議決財產之設置與處分。
6            複決理事會之決議案。
7            會員除名處分。
8            議決團體之解散。
第十七條 本會設置理事九人組織理事會,並由理事互選常務理事三人,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以得票數多者為當選;監事三人組織監事會,並由監事互選常務監事一人,處理日常監察事務。理、監事均由會員大會就會員中選舉,以得票數多者依序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訂定之,選舉前項理、監事時,應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三人、候補監事一人;理、監事出缺時依得票數順序遞補,補足原任期。
第十八條 理事長之職權如下﹕
 (一)執行理事會議之決議。
 (二)處理日常會務。
 (三)對外代表本會。
  ()並應邀列席監事會議。
第十九條﹕理事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二十條 理事會職權如下:
1             召集會員大會並執行其決議案。
2             擬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編列預算及決算,並向會員大會提出報告。
3             選舉或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4             議決理事、常務理事或理事長之辭職。
5             財產之管理。
6             審查會員之入會及會員之處分。
7             議決會務人員之任免。
8             處理監事會提出之糾正事項。
第二十一條 監事會職權如下:
1、    監察理事會會務之執行。
2、    審核年度決算。
3、    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
4、    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
5、    向理事會提出糾正事項。
6、    稽核理事會之財務收支並向會員大會報告。
7、    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二十二條 本會理事、監事均為義務職,任期三年,連選連任人數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第二十三條 本會理、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予解職,遺缺由候補理、監事依序分別遞補之:
  一、喪失會員資格者。
  二、因故請辭,經由會員大會決議通過者。
  三、連續無故曠廢職務達兩次者視同辭職。
  四、處理職務違反法令或其他重大之不正當行為而有損會譽者。
  五、經會員大會議決罷免者。
第二十四條 本會得視會務需要,聘任會務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請理事會通過聘任之。
第二十五條 本會得視實際需要,由理事會就贊同本會宗旨並願協助本會推展會務之人士中,聘請擔任本會顧問,其任期與該屆理事會相同。
第二十六條 出席中華民國聽力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員代表,由本會理監事聯席會推派之。
 
第五章 會議
第二十七條 本會員大會分別為定期大會及臨時大會兩種,均由理事會召集之;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大會一次,臨時大會於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經全體會員五分之一以上之連署或監事會之決議得請理事會召集之。
第二十八條 本會理、監事會議均每三個月分別由理事長、常務監事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理、監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或理監事聯席會,理事長為召集人,監事會為常務監事召集之。
第二十九條 本會各種會議,除法令及章程另有規定外,均應有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方得決議。但會員大會就下列事項之決議,應有會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方得決議:
1                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2                決議會員之停權處分。
3                理監事之罷免。
4                財產之處分。
5                團體之解散。
6                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之決議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章程之變更,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或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書面之同意行之,本會之解散以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可決解散之。
第三十 本會會員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出席,但每位會員僅得接受一位會員之委託,且委託出席人數不得超過親自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
第三十一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監事應出席監事會,理事會、監事會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續兩次請假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無故缺席一次,連續兩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
第三十二條 召開理事會時得邀請常務監事列席,召開監事會議時得邀請理事長列席。
第三十三條 理事會應有理事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理事過半數之同意始得為決議。
第三十四條 監事會應有監事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監事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第六章 經費及會費
第三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新台幣貳仟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入會費以一次繳納為限。
二、常年會費:新台幣伍仟元,每年度一次繳納。
會員入會時,得根據入會時間,以季為單位減收年費。詳見下表:
    第一季入會者繳交年費新台幣伍仟元。
    第二季入會者繳交年費新台幣參仟柒佰伍拾元。
    第三季入會者繳交年費新台幣貳仟伍佰元。
    第四季入會者繳交年費新台幣壹仟貳佰伍拾元。
三、會員於同一年度內,重複入會者,依上表以季為單位減收年費,轉會時入會費免繳,如中途退會則其已繳納之會費及入會費概不退還。
第三十六條 會員辦理退會時,其已繳納之會費及入會費概不退還。
第三十七條 本會之會計年度自 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八條 本會每年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員工待遇表,提會員大會通過,於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會員大會通過後,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會解散或撤銷時,其剩餘財產,應依法處理,不得以任何方式歸屬個人或私人企業所有,應歸屬自治團體或政府所有。
第四十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法令規定辦理之。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如需另訂施行細則時由理事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制定之。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之,修改時亦同。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之,變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