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人工電子耳植入術相關規定

以下全文轉載自嘉義市聽力師公會部落格

衛生福利部於 2018 年 9 月 6 日衛部醫字第 1071665803 號(刊載於行政院公報)發佈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根據其中第 5 條、第 30 條、附表一等,對人工電子耳植入術進一步規範。本會現摘要如下:

醫療機構條件

  • 場所:應為醫院
  • 人員:專任耳鼻喉科專科醫師一人以上、專任聽力師一人以上、專任語言治療師一人以上
  • 設備:耳科顯微手術設備、聽覺電氣生理檢查設備包括:腦幹聽性反應檢查儀(ABR)或穩定狀態聽性反應儀(ASSR)、耳聲傳射(OAE)

操作醫師資格

  • 耳鼻喉科專科醫師資格三年以上
  • 具鼓室成形手術五十例以上臨床經驗,及中耳膽脂瘤手術二十例以上臨床經驗,經服務醫院審查通過,並發給證明文件
  • 完成人工耳蝸植入術訓練,並取得證明

操作聽力師資格

  • 經有獨立調頻經驗之聽力師指導調頻十五次以上,或具人工耳蝸電流圖調整經驗一年以上
  • 取得人工耳蝸調圖工作坊或研習課程證明

其他應遵循事項

  • 病人接受人工耳蝸植入術前,應經精神科專科醫師進行術前評估,並出具診斷證明
  • 病患接受人工耳蝸植入術後,應轉介至復健科進行復健

修正《聽力師法》第 3 條、第 8 條條文

以下全文轉po自嘉義市聽力師公會部落格

依照行政院公報第 024 卷第 244 期刊載內容(PDF 下載),總統令「華總一義字第 10700137641 號」修正《聽力師法》第 3 條、第 8 條條文。本會簡要說明修正事項如下:
  • 中央主管機關由「行政院衛生署」修正為「衛生福利部」。(第 3 條)
  • 不得發給執業執照的情形中,「經廢止聽力師證書」者,修正為「經撤銷或廢止聽力師證書」者。(第 8 條)
  • 不得發給執業執照的情形中,「罹患精神疾病或身體狀況違常,經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執行業務」者,以及此情形主管機關「應委請相關專科醫師鑑定」的部份,修正為「有客觀事實認不能執行業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聽力師及學者專家組成小組認定」者。(第 8 條)


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

2018/12/1第三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記錄

直接下載會議紀錄→第三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 時    間: 107年12月1日(星期六)下午2 時
  • 地    點: 媚力泊咖啡林森店
  • 出(列)席人員:

理事:計9人(應出席9人,實到6人,請假3人,缺0人,詳如簽到表)
   監事:計3人(應出席3人,實到2人,請假1人,缺席0人,詳如簽到表)
秘書處:計3人(實到2人)

主    席:張宸瑋  理事長          紀    錄:曾懷萱

一、主席致詞:感謝各位理監事參與今年度最後一次聯席會議,今天的會議重點是擬定公會明年度的工作重點與財務的預決算,並在明年3月會員大會前確定108年度的學術和非學術活動內容以及相關的支出。

二、報告事項:
(一)理事長報告:
1. 中華民國全國聽力師聯合會第一次籌備會議於107年10月14日於台中市舉行,當天本會代表為張宸瑋理事長、陳晏莉總幹事與蕭素惠常務理事三人與會。會議中主要討論章程內容、各地方公會入會費用的擬定。最後決議入會費用為各公會均為貳萬元整,另外每年上繳費用則是於前年度的公會總人數結算,以1500元/人次作為金額計算原則,費用繳交以會計年度計,每年1月底前繳納。
2. 中華民國全國聽力師聯合會第二次籌備會議於107年11月10日於台中市舉行,當天本會代表為張宸瑋理事長,此次籌備會結論如下:
(1) 確定需要開三籌籌備會,訂在107年12月22日於國立北護大舉行,當天審定會員名冊。
(2) 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表,若有出入則由預備金來支出或納入。
(3) 暫定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日期為108年1月13日,本會代表為張宸瑋、蕭素惠、郭姿吟和陳晏莉,負責工作為選務組(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委由張宸瑋擔任選務組組長。
3. 關於公會帳目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整理,將於明年度會員大會前完成,由於本人及各出席代表時間無法配合,因此尚未處理好財務部分,向各位理監事致歉,但已聯繫高雄在地認識的會計師事務所。

(二)財務組報告:詳見收支餘絀表附件

(三)學術組報告:107年年度成果報告及108年年度學術活動計畫,詳見附件

(四)活動組報告:107年度烤肉活動成果報告,共14位會員、18位員眷及2位自費成員參與,因應有會員反應不喜歡烤肉活動,108年度偏向考慮聚餐。理事長建議可於會員大會調查會員對於公會舉辦非學術活動的意向,作為未來明年度活動規劃的依據。

(五)資訊組報告:107年度部落格更新、line訊息發布及協助研習問卷調查,108年度延續今年度作業模式。

三、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理事長
9-11月公會帳目請財務組和監事會審閱並提出意見。
說明:公會帳目每三個月須經過財務的統整,並經過監事會監督同意。
決議:監事會審核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長
107年度高雄市聽力師公會年度決算表,呈請監事會審視並提出意見,若無其他建議,則交由會員大會表決。
說明:每年度決算須經由財務組和監事會確認無誤後,於會員大會表決通過。請各位理監事協助內容的確認。
決議:決算表金額尚有細節事項需調整,於下次理監事會議表決。

提案三、                          提案人:理事長
擬於會員大會提出修改章程第三十一條。
說明:為鼓勵理事與監事每年至少應執行職務一次,除了符合章程文字所述「應出席」所意涵的理事與監事之權利和義務,更無愧於會員選舉投票賦予理事和監事的責任,因此提出將章程第三十一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監事應出席監事會,理事會、監事會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續兩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更改為以下文字敘述:理事應出席理事會、監事應出席監事會,理事會、監事會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續兩次請假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無故缺席一次,連續兩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
決議:同意章程修改提案,並於108年度會員大會提案表決來確認該項條文的修改。

四、臨時動議:

動議提案一:明年度理監事會議與會員大會時間。
說明:討論明年度舉辦會員大會時間,預計3/23(六)下午2點開理監事會議、3/24(日) 11點舉行會員大會,暫定會員大會地點於蟳之屋、寒軒和平店2擇1。
決議:通過上述時程規劃,再請活動組洽詢,事後公布至公會網站。

動議提案二:會員大會會員禮。
說明:沿用去年發放全聯禮卷1000元。
決議:通過發放全聯禮卷1000元,請活動組準備。

散會,107年12月1日,下午4點。


20181201第三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側拍

20181201第三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側拍

20181201第三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側拍